挡烟垂壁用不燃烧材料制成,从顶棚下垂不小于500mm的固定或活动的挡烟设施。活动挡烟垂壁系指火灾时因感温、感烟或其它控制设备的作用,自动下垂的挡烟垂壁。主要用于高层或超高层大型商场、写字楼以及仓库等场合,能有效阻挡烟雾在建筑顶棚下横向流动,以利提高在防烟分区内的排烟效果,对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起到积极作用。
执行标准
公安部GA533-2012《挡烟垂壁》,该标准于2012年12月1日起实施。升级替代原标准GA533-2005《挡烟垂壁》。以下是2005版标准内容摘录。
挡烟垂壁主要技术性能要求?
外观
1)挡烟垂壁的标牌应牢固,标识应清楚。
2)挡烟垂壁金属零部件表面不允许有裂纹、压坑及明显的凹凸、锤痕、毛刺、孔洞等缺陷;其表面必须做防锈处理,涂层、镀层应均匀,不得有斑剥、流淌现象。
3)卷帘式挡烟垂壁的挡烟部件不允许有撕裂、缺角、挖补、破洞、倾斜、跳线、断线、经纬纱密度明显不匀及色差等缺陷;其表面应平直、整洁、美观。
4)各零部件的组装、拼接处不允许有错位。
材料及零部件
1)挡烟垂壁所用的各种原材料必须符合相应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规定。
2)挡烟垂壁所用的电机及控制箱(含按钮盒)应是经国家检测机构检验合格的产品。
3)挡烟垂壁挡烟部件在(200±15)℃、(25±5)Pa差压时的漏烟量应不大于25m/(m?h)。
4)卷帘式挡烟垂壁挡烟部件若由两块或两块以上织物缝制时,其搭接宽度应不小于20mm。
5)单节挡烟垂壁的宽度不能满足防烟分区要求时,可用多节垂壁以搭接的形式安装使用,且搭接宽度应满足:
a)卷帘式挡烟垂壁应不小于100mm;
b)翻板式挡烟垂壁应不小于20mm。
6)挡烟垂壁边沿与建筑物结构表面应保持*小距离,此距离不应大于20mm。
7)卷帘式挡烟垂壁必须设置重量足够的底梁,以保证垂壁运行的顺利、平稳。
控制方式
1)挡烟垂壁应与烟感探测器联动。当烟感探测器报警后,挡烟垂壁能自动下降至挡烟工作位置。
2)挡烟垂壁接收到消防控制中心的控制信号后,应能下降至挡烟工作位置。
3)系统断电时,挡烟垂壁能自动下降至挡烟工作位置。
4)运行性能
卷帘式挡烟垂壁电动下降或机械下降的运行速度应≥0.07m/s。翻板式挡烟垂壁电动下降或机械下降的运行时间应<7s。
挡烟垂壁应设置限位装置,当其运行至上、下限位时,能自动停止。
可靠性
1)经1000次启闭操作后,挡烟垂壁应能正常运行。直径为(6±0.1)mm的探棒或长度为(15±0.1)mm、宽度为(24±0.1)mm的试块不能穿过挡烟垂壁的挡烟部件。
抗风摆性能
当挡烟垂壁承受(5±1)m/s风速时,其垂直偏角应不大于15°。
耐高温性能
挡烟垂壁在(620±20)℃温度下保持30min,其完整性不应破坏。
安装验收标准
挡烟垂壁多用在大型商场和超市,是建筑防火规范规定的人流量密集区域的必备防烟装备,其安装验收可参考GB50300-200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分部“通风与空调”下的子分部“防排烟系统”相关规定。